【新北防水抓漏】家中漏水有紛爭,自保步驟這樣做(下) -防水抓漏|外牆防水|屋頂防水-銓治工程
漏水最麻煩的是遇到漏水的源頭來自別人家,
因為你沒辦法自己決定對事件處理的積極度,
甚至你沒辦法進行對漏水源頭的修繕,即使想進行外牆防水、屋頂防水等等的防水抓漏工程可能都會有一些麻煩與阻力,
因此台北新北的抓漏專家—銓治工程就要來教你可以如何自保。
在上一篇我們聊到了蒐集證據、原因釐清,以及保全證據接下來你要面對的則是請求修繕。
4.請求修繕
在上一篇我們已經做到了原因的釐清,
當你確定責任是在鄰居身上,且已經做好證據的留存,你需要做的就是告知鄰居修繕,
對方在置之不理的狀況下你就可以選擇使用正式的律師函與存證信函通知應負責人,
請對方修繕回復致不漏水的狀態,並與對方協商賠償事宜。
倘若在這個步驟談不攏就可以透過法院或是調解委員居中調解,找出雙方都可以接受的處理方式,
又或者雙方可以約定重新找中立的鑑定單位,將漏水源頭、損害範圍、損害項目、修復期間、修復費用逐一地進行釐清確認,
而最後的結果不得再有爭執。
如果協調無法達成共識就會走上訴訟一途,
在這之前要再三提醒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的寄送很重要,
因為它是一種「告知」或是「通知」的證明文書,
它的旨意是在告訴收件人你的想法與訴求,存證信函是需要經過郵局寄送才能產生法律的效力,
因為它會在郵局留存一份,是經過郵局證明發信日與發信內容的證明函件,
證明你有達到告知的義務,所以如果是直接投在對方信箱則是完全沒有用的。
5.提起訴訟
當你需要提起訴訟的時候就需要撰寫房屋漏水訴訟書,
房屋漏水屬於民事訴訟,現行的法院實務判決除了可以請求財產賠償外,也可以一併請求精神撫慰金,
但律師費用除了民事第三審與法院指定之外無法歸類在需由敗訴當事人負擔的訴訟費裡,
所以大多在考量訴訟所需耗費的時間與金額後都會建議先以協調的方式做處理。
另外根據對象的不同,你進行權力主張的基礎與結果也會不一樣,
除了漏水的鄰居之外,你會面對的求償對象也有可能是不小心因整修挖破水管的住戶、新屋漏水的建商、
甚至是負責頂樓、外牆、樓梯間等等公用區域的管委會。
面對鄰居,你最主要的主張會是侵權行為,並要求對方修復賠償,
面對管委會,因為彼此間還多了委任關係,你最主要的主張會是契約賠償與侵權行為,並要求對方修復賠償,
如果你面對的是建商或是販售房屋給你的前屋主,你們之間是存在著買賣契約關係,
你要主張的就是瑕疵擔保,你可以要求對方進行瑕疵的修補、價金的減少以及契約的解除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