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新北】樓上漏水不願意修繕,你該如何用法律自保 -防水抓漏|外牆防水|屋頂防水-銓治工程
道理大家都懂,但只要講到錢,人就會開始選擇裝傻?
如果漏水源是來自自己家中,那一切都好處理,看是要做外牆防水還是屋頂防水,
但如果是來自其他鄰居,就不見得能順利處理,所以台北新北的防水抓漏銓治工程就要來聊聊,
遇到擺爛不肯處理的鄰居,你能怎麼辦?
在談修繕之前,其實你需要先釐清漏水的責任歸屬,
其實當發生天花板漏水問題的時候,並不見得就是樓上鄰居的問題,
這是因為公寓大樓的管線十分的錯綜複雜,雖然外表看起來雖然是樓上漏水,看你並不能因此判定一定是對方家裡的管線出問題,
唯有知道破裂的是哪條水管,才有辦法釐清負責的對象。
而唯有在漏水原因可以完全歸咎在某一戶的情況下,
維修的責任與修繕的費用才會是由該戶做負責,所以在談法律之前,你要先確認自己是否真的站得住腳。
一般來說,最常見的紛爭就是來自維修費用的攤銷,一般來說我們可以將情形分為4種。
1.樓上沒住人
沒住人自然就找不到人,找不到人又如何能求償?
基本上遇到這種情形,你可以找大樓的管委會先從頂樓切斷該住戶的水源,阻止漏水的發生,
並請管委會幫忙聯絡屋主處理後續。
如果還是找不到人,你可以跟地政事務所申請樓上的建物謄本,上面會有所有權人的姓名與地址可以做聯繫喔。
2.租屋遇到漏水
不論你是租客遇到樓上漏水,又或者是漏水到你家的房屋是租客在住,
你都可以聯繫對方或自己的房東做處理,請對方配合修繕。
如果你是租客,而修繕問題如果嚴重到會影響居住品質,則可以跟房東協調以部分租金作為補償。
3.擺爛不處理
另外還有一個最麻煩的情形就是對方擺爛不願意做處理,
這時候你就只能寄出漏水存證信函,要求期限內改善,
如果對方還是不予理會,就有可能會走到請律師撰寫訴狀打官司。
但官司講求證據,並不能以我認為他這樣不應該,水就是從樓上來一定是他的問題作為證詞,
所以一但走到打官司你就需要確實地蒐集證據,證據越詳細越有力
,所以在協調過程中,你可以把協調紀錄都保存起來並找像是大樓管委會這種中立的單位作證,
而如果漏水問題嚴重的侵害了你的居住安寧,你也可以向對方請求精神慰撫金。
4.拒絕入屋修繕維護
除了擺爛不處理之外,對方也有可能直接不讓你進家門。但其實在法律上,如果你是因為維修修繕必須進入對方房屋時,對方其實是不能夠拒絕你的。
所以這部分除了找管委會幫忙協調外,其實是可以請主管機關裁罰,裁罰金額落在NT.3,000~NT5,000之間,可以連續處罰,又或者你也可以跟法院起訴請求喔。
以上就是遇到漏水時,你可以使用的法律自保方法,如果有抓漏防水的需求,歡迎找銓治工程,讓我們幫你服務喔。
留言列表